一、注意事项
1.2019—2022级各班级初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为班级总人数的25%(四舍五入),请务必按照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排序。
2.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、特困供养学生、孤残学生、烈士子女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得到认定。建档立卡贫困户、边缘易致贫、脱贫不稳定这三类家庭学生应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。(参考去年信息库认定)。
3. 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(班主任)任组长、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,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。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,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数的10%。
二、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
1. 报送时间:因材料审核较为繁琐,请各班级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段交送材料
(1)2019级各班级:9.8上午8:30——11:30
(3)2021级各班级:9.9上午8:30——11:30
(4)2022级各班级:9.9下午11:30——18:00
2.报送材料清单
纸质版材料:
附件1:《金沙检测线路js6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
附件3:班级贫困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(辅导员签字)
电子版材料:
附件2: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》
附件3:班级贫困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
纸质版交至财公学院辅导员办公室(东校2号办公楼616室);电子版19级和20级发送到邮箱762900874@qq.com;21级和22级发送到邮箱3092731340@qq.com.纸质版和电子版时间同步。
附件1:金沙检测线路js6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
附件2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
附件3:班级贫困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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